“冒死解密MCN机构的骗局”“传媒公司保底有何套路”“千万别去传媒公司当主播”等越来越多的负面声音出现在社交媒体上,指责MCN(指一种网红经济运作模式)公司利用其在合同管理上的权力,在主播们试图解除合同时,存在极大的阻碍和法律风险,有主播不得不寻求法律援助。
这类帖子层出不穷,而在留言区里,不少人也感同身受,讲述了自己的踩坑经历,希望能为想要大展手脚的“预备役主播们”浇浇冷水,冷静一下。
事实确实如此吗?为此,潮新闻记者采访多位主播以及MCN公司负责人,了解签约背后的“层层套路”。
主播现身说法
所谓“保底薪资”一点都不保底
《中国网络视听发展研究报告(2024)》显示,截至2023年12月,职业主播数量已达1508万人。随之而来的是不断涌现的MCN公司,他们作为平台、品牌、主播、用户的重要连接枢纽,对许多主播来说,加入MCN公司成为入行首选。
潮新闻记者使用手机招聘软件,输入“主播”两个字,发现有大量的MCN公司长期招聘主播,“接受小白、月入过万、工作时间自由、待遇优厚”是这些公司招聘的关键词。在招聘简介中,几乎每家公司的工资待遇都显示在8000元以上。
职业娱乐主播的高悦(化名)曾三次签约MCN公司,她坚定地告诉记者,“以后不会再签MCN了。”
今年3月底,高悦入职杭州某MCN公司,5月底离职,回忆签约细节,她十分后悔,“负责人跟我谈的是离职没有违约金,但是到签合同的时候他拿出了两份,一份是没有违约金的,另一份违约金写着10万元。”高悦当下意识到合同可能存在问题,负责人却说:“合同只是走个过场,并没有什么用。”
“他还让我录音,说如果我要走会把我的合同撕了,真的是连哄带骗。”高悦坦言,自己缺乏法律知识,所以仍在纸质合同上签了名字,“每份合同都有十几页,有些条款我都看不明白,他们不让拍照,不让带走,没办法我就签掉了。”据高悦介绍,合同里是附有具体保底条件的,包括要求满足开播时长、开播天数、发布短视频数量三个条件后,才会发放8000元保底工资,并提供住宿。
签署合同后,高悦作为主播加入“公会”开始直播。据介绍,公会是指直播平台为便于经纪人或MCN公司管理旗下主播的收入和运营,而为其开设的管理性质账号。
但当高悦按照合同要求播满一个月后,发薪日当天,负责人却以“并未达到单日单场直播满6小时”的理由,拒绝发放保底薪资,这令高悦不解:“签合同的时候没看那么细,而且平台都显示已达标了,我以为就是没问题的。”因为手上没合同,高悦也无法核对。
高悦个人账号平台截图 来源:受访者
随后,高悦提出解约,并想把自己的个人账号退出公会,但公司负责人要求高悦“补交”3000元房租,同时以起诉威胁。高悦没有妥协,毅然离开了公司,但账号仍没有退出公会,“我暂时不播了,如果我开播他们能白嫖20%的收益。”
“不要相信保底,很少有人拿得到,会找各种理由克扣,甚至不给。”在高悦看来,MCN公司稳赚不赔,“我不仅一分钱没拿到,开播收益还要分给他们,甚至他们还要坑我房租。”
与高悦一样,职业主播孙欣(化名)如今正被困在一张与MCN公司的“团播”合同里,无法离职。
“我们当时谈的薪资是1万元,但这个1万元有团播直播间流水要求,如果没达到,那完成直播时长和直播天数要求,我也可以拿到5000元的保底。”与公司签了一年的合同后,孙欣发现现实并不如预期。
由于团播直播只能在公司场地进行,直播时长受限,“场地不止一个团在使用,所以团播结束后,被要求回去以个播(其个人账号进入公会)的形式补当天剩下的时长。”但每天下班后能播的时间有限,孙欣的直播时长常无法达标。
除了时长外,团播流水一天仅10元左右,也无法达标,孙欣因此拿不到任何薪资。孙欣想及时止损,向公司提出离职,但公司负责人要求她赔偿2万元违约金,“当时我面试的时候,负责人说过可以直接离职,但我没有录音,签完合同就完全不认了,他还威胁我离职不赔款要告我。”
无奈之下,孙欣打算和公司耗满一年后再离职,“只要开播就不算违约,但我肯定没有工资,直播收益还要分给公司。”孙欣以自己的经历告诫有“主播梦”的女孩,“不要做娱乐主播,因为娱乐主播签的基本都不是劳务合同,天上真的不会掉馅饼!”
主播的合同
为何不能保底?
在与两位主播的沟通中,记者了解到,她们签署的合同并非劳务合同,而是《演艺经纪合同》(以下简称“经纪合同”)。
2021年7月16日,人社部、最高人民法院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在我国首次引入了“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的情形”,成为第三种就业形态。
“网红主播符合“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的情形”,MCN对提供劳务者带有一定支配性体现劳动关系的从属性,同时提供劳务者又具有相对独立性,随着网红培养的不同阶段在强度上有所变化。”浙江伦和律师事务所王逸芸律师直言,在实践中,MCN公司与主播往往会签订经纪合同。她认为,经纪合同在法律上还是存在争议的,就是主播和MCN公司到底能不能算劳动关系。
杭州某MCN负责人郑寒(化名)同样更倾向于和主播签署《演艺经纪合同》,他坦言,相较于劳动合同,经纪合同可操作性更大,“也就是可以挖的“坑”更多。”
王逸芸认为,虽然不排除有些公司想利用经纪合同的空子赚钱,但大多数的MCN,此举更多的是想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因为公司方也怕投入很多,主播却跑了。这一点也得到了郑寒的认可。
社交平台上的“避坑”帖
因此,王逸芸认为,主播前期签约谈判是特别重要的,“很多主播觉得自己被坑了,除了签约前合同没仔细阅读,太理想化也是一个问题,觉得自己可以做到合同里的要求,但忽略了这碗饭其实没那么好吃。”此外,王逸芸注意到,主播低龄化也是一个原因,他们涉世未深,更容易被套路。
“主播也需要对自己没有仔细查阅合同就签字这一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王逸芸认为,雇佣双方应该都一切以合同为准,白纸黑字,“口头承诺往往存在后续无法证明的困境,从而无法对双方进行约束。”
但王逸芸也提到,MCN公司与主播签订的合同确实存在劳动合同与《演艺经纪合同》两种情况,“需要看双方的模式是否符合劳动关系模式,若MCN公司与主播构成事实劳动关系,但未签订劳动合同,MCN公司需向主播赔付至多11个月的双倍工资。”
另辟蹊径
加入公会能保证主播权益吗?
想做主播,但不想和MCN公司签合同行不行?从未接触过直播行业的王丽(化名)就另辟蹊径,在今年4月,选择加入杭州某MCN公司的公会,“因为不太了解这个行业,就想有人带带我。”尽管知道去MCN公司当主播存在风险,但直播赛道太拥挤,“我怕我自己连电费都赚不回来,想着公司有底薪的话会好很多。”
在签约前,王丽自认做足了准备,提前学习“避坑技巧”,向有经验的朋友咨询。最后,她与公司约定不签合同,只加入公会,签署“主播及公会合作协议”,“这样就不会有法律纠纷,实在要签约的话,请律师看一下再决定。”
所以,与MCN公司签合同和加入公会之间,到底有什么区别?王丽向记者介绍:“通俗易懂的理解就是,签公会生成的电子合同里面,平台是甲方,主播是乙方,MCN公司是丙方,条款都比较宽泛,比较保护主播权益;公司和主播两方签的合同,肯定对公司比较有利。”
在签公会前,王丽曾参加过三四家公司的面试,多方了解后,她自认为已识破公司的“套路”。王丽直言,大部分MCN公司都是大规模招主播,主播越多他们赚得越多,很多许诺的条件,其实他们不会百分百做到。正如与MCN公司签合同的孙欣就提到,面试时公司负责人曾口头承诺的各项扶持,如摄影拍摄、服装造型、舞蹈老师等,其实都没有。
作为新晋主播,王丽认为MCN公司确实给自己提供了一定的帮助,“会推荐直播设备,帮忙调试灯光;直播结束后,会在后台看回放,提出改进意见;如果每个月直播时长和天数达标,就有机会到公司的直播间播,甚至可以有短视频拍摄的机会。”但她直言,大部分公司对他们这种小主播都是“散养”,“运营老师底下主播太多,精力都放在数据最好的几个主播身上。”
近期,王丽因个人原因暂停直播,公司所承诺的底薪尚未到账。不过,王丽仍保持较为乐观的态度,“工资不发我是蛮担心的,等我后面恢复直播,要是不给的话,我就换家公司或自己播。”
不管是与MCN公司签经纪合同,还是加入公会与平台签协议,王逸芸特别强调,主播可以积极收集对方是否按照合同和协议履行相关义务的证据,“例如,若MCN公司未能履行,可主张其违约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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